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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年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在线认定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5-14 点击:

关于开展2024年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在线认定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

根据《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》(临人才组发〔2020〕3号)文件精神,临汾市于20245月9日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新一批人才申报认定工作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20245月931日:完成新一批人才申报认定工作

我校初审时间安排:符合条件的人才请于2024516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(lfrc.gov.cn)上传相关材料,完成人才申报,并将人才认定申请表(正反彩色打印版)及相关印证材料交于人才工作部审核。

二、认定范围

符合临汾市人才政策的在岗教职工。

、认定对象

认定对象是指符合《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》(临人才组发〔2020〕3号)六类条件的人员,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。

(一)认定对象应首先符合以下基本条件

1、忠于祖国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、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2、身体健康,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。

3、国际顶尖人才(A类)、国家级领军人才(B类)无年龄限制,其他类人才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,特殊情况的经批准,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
(二)人才引进分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

1、全职引进指人事关系转到我市工作地,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,通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书面聘用(劳动)合同。

2、柔性引进指不改变人才户(国)籍、原人事关系,吸引人才通过顾问指导、兼职服务、“候鸟式”聘任、项目招标、联合攻关、成果转化、专题服务等方式,来我市提供智力服务的引进方式。柔性引进人才,需突出“高精尖缺”导向,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、聘用合同或合作项目合同,明确约定引进方式、劳务报酬、合作内容及效益目标,约定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使用、归属和转让等事宜。柔性引进的人才引进期间每年在临汾工作时间应不少于60个工作日。

、认定流程

(一)个人申报。申请人登录“临汾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”人才认定版块(lfrc.gov.cn),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(扫描件或电子照片),向用人单位提交《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》(平台下载打印)及所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

(二)单位初审推荐。用人单位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,加具推荐意见,依据属地管理和行业属性原则,报各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、行业(专业)行政主管部门受理(企业以单位纳税地为准)。

(三)主管单位资格审查。受理单位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、申报人才类别及认定依据等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。经审查,材料完整且与平台申报信息一致的,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,签署意见,将《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》扫描上传,同时形成汇总表,签字盖章后录入系统。

(四)组织认定。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在线集中认定,确定初步人选。

(五)确定人选。初步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(公示期5个工作日

、认定材料

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用人单位及受理单位审查。上传的资料真实、完整、清晰。必须提供劳动关系证明。

(一)《临汾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》。

(二)身份证或护照。

(三)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证书。

(四)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。

(五)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。

(六)主要成果(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书、产品证书等)。

(七)主要荣誉(奖励证书或文件,国家和省、市级人才工程(计划)入选证书或文件)。

(八)主持(参与)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。

(九)工作证明:1、全职引进人员。事业单位人员,提供就职相关文件或聘用合同等;2、柔性引进人员。提供合作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。

、监督管理

(一)信息更正或注销

1、已认定人才离开原用人单位,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,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受理单位和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报告;

2、已认定人才离开本市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监督其注销“临汾英才卡”,并及时向受理单位和市委组织部(市委人才办)报告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已认定资格

1、发表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,违反政治纪律的;

2、学术、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;

3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资格的;

4、入职后人事档案超过半年仍未调入我校的;

5、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,且在处分期内的;

6、被处以刑事处罚,且在执行期内的;

7、在人才管理、培训、考核等工作中不配合的;

8、其它取消认定资格的情形。